手机触屏不灵 商家说天冷所致
顾客求助12315,商家退款
2014年03月14日  来源:齐鲁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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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本报3月13日讯(记者 许妍 通讯员 郑青 王颖) 赵先生购买了一部手机,可是没用几天就发现该手机触屏失灵,无法正常使用了。于是,赵先生拿着手机找到商家要求退货,但是商家称手机触屏不灵不是质量原因,拒绝了赵先生的请求。
  2014年1月22日,赵先生在五莲县城解放路某手机店内购买一部某品牌手机,正常使用了三天后,赵先生发现该手机触屏失灵,无法正常使用了。1月26日,赵先生去手机店,表示该手机触屏存在问题,要求商家退货。
  但是该店的负责人在查看了手机后,以手机无质量问题为由,拒绝退货。“这只是由于天气冷了,所以触屏反应迟钝,并不是质量问题。”该店的负责人对赵先生说。无奈之下,赵先生拿着手机和发票单来到了12315申诉举报中心要求为其维权。
  在接到赵先生的投诉以后,12315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立即与经销商取得联系。
  针对了解到的情况,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该负责人宣传讲解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四条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,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、当事人约定退货,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、修理等义务。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,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”等的规定。最终经销商意识到自身服务存在的不足,并答应无条件为消费者全额退款。
  对此,工商系统的工作人员提醒市民,手机这类的电子产品质量良莠不齐,极易出现故障,这就要求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选择正品商家,才会避免“水货”,使自己的权益免受损害。同时,一旦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,请立刻到12315申诉举报中心投诉,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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